养殖户运用水产养殖鱼药时应留意的误区

经过科技入户实地指导,发现水产养殖户在用水产养殖鱼药的问题上存在许多误区,总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点,供我们参考。
一、使用和加倍运用过期鱼药
许多养鱼户在采购鱼药时,不看有用期,成果买的是过期药,自然不能有用医治鱼病;更有甚者将过期药加倍运用,以为如此可到达医治鱼病的意图。殊不知过期药有用成分多已分化,有毒物质明显增加,通常造成大批鱼苗、鱼种中毒死亡,因而过期及失效鱼药不得运用。
二、 无病不用药,有病乱用药 
鱼病的防治政策是:“预防为主,活跃医治”。可是有的养鱼专业户却是无病不用药,发病了却不对症用药。不管什么病通通用硫酸铜、敌百虫以及含氯消毒剂等药物轮换运用,成果是药到难除,而且还起副效果。如小瓜虫用硫酸铜,会加快病原体的繁衍成长,锚头蚤病用消毒剂无效果。
三、长时间运用同一种药 
有的养殖户把效果好的药物当作灵丹妙药,一样的病每次必用。可是长时间用同一种药,增加了病原体的抗药性,反而达不到医治的效果。
四、 不留意水产养殖鱼药配伍禁忌,下降了药效 
假如两种以上药物搭配得当,会增强药效,搭配不当则会使药效下降乃至失效。如氟哌酸与庆大霉素合用具有拮抗效果;而鱼池施碳铵后运用灭虫灵,则下降药效。